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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是打开现代化大门的一把钥匙,培育公识是实现人的现代化的基础和途径。传统的思想教育是伴随着战争、社会主义与计划经济体制发展起来并与之相适应的,比较关注社会成员的阶级意识、思想觉悟、理想信念,并且对不同的职业、工作岗位和社会角色有不同的要求,而对其作为国家公民所应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求重视不够,先进性要求有余而普遍性要求不足,制度化、规范化与稳定性不够,教育内容重“应然”轻“实然”,权利教育长期缺位,教育方法主要沿袭“灌输”的教育手段,这些都影响了思想教育在现时代作用的有效发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与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今天,思想教育要紧跟时代脉搏,就要与市场经济体制和法治建设相适应,真正为社会的现代化,特别是人的现代化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支撑,就应该更新教育理念、完善教育内容、优化教育目标、革新教育方法。思想教育要走出过去时代的思维路径,步入现代化的视野,就必须恢复教育主客体的公民身份,必须贯注和强化公识培育的内容,必须以社会主义公民人格的塑造作为教育的重要目标。培育公识是当前思想教育的必然选择,这种现实性的必然选择,决不是要求思想教育被动承担,而是思想教育增强其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内在诉求。在思想教育中增加公识培育的内容,并通过纳入公识培育以改进思想教育的其他各个要素和环节,有利于更新传统思想教育理念,转变主客体身份,优化和充实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法,使教育与社会发展协调共进。
一、加强公识培育有利于教育主体和教育客体的统一思想教育主客体是思想教育过程中实施教育和接受教育的一对重要范畴,是教育的出发点和目标指向。传统思想教育对于主客体关系,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教育者主体说”。这种观点认为思想教育者是思想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受教者者则是客体,因此,教育者是主导,受教育处于从属和被动接受的地位,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仅仅在接受思想教育影响的范围内和方向上发挥作用,主要是教育者对受教育者的单向作用。这种观点建立在主客体二元对立的基础之上,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无法取得平等的地位,受教育者处于被动的改造地位,当然也就没有自由、平等与尊严而言,致使教育和接受不能做到完全统一。
典型表现便是“我讲你听,我打你通”的单项灌输模式,其丁作方式往往是不分对象,一刀切、一锅煮、一律化,要教育对象“老实听话”、机械模仿。随着教育实践和理论的发展,这种观点受到了严峻的挑战,理论界提出了“双主体说”、“双向互动说”、“关系主体说”等。这几种观点虽然具体含义有所差异,但其精神实质是一致的,都是试图转变主客体不平等的关系,特别是改变受教育者被动改造的地位,使教育建立在一种平等的基础之上。但总的来看,这几种观点都是试图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消除主客体二元对立的关系,这种努力包含着思辨的、抽象的意味,显得单薄,实践起来并不容易。
将公识培育纳入思想教育,可以使这种从哲学认识论上的努力,在学、法学、社会学中找到依据。公民是一个自由平等的权利主体,无论教育者还是受教育者都是公民,这就意味着,教育主客体无论从人格、尊严、法律上讲都是平等的,教育者在教育中应该充分尊重受教育者的权利;采取的、讨论的方式进行教育,教育对象也应该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育的整个过程中来,从被动的改造对象转变为主动的接受对象,这从根本上消解了教育中主客体二元对立的状况,提供了主客体平等对话的身份条件。使“灌输”指导与平等奇异果体育官网、讨论相结合,做到了教育和接受的统一。
二、加强公识培育有利于教育理想性和现实性的统一一般观点认为,传统思想教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思想教育、教育、道德教育、心理教育。其中思想教育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方方面的教育;教育重点解决对国家、阶级、社会制度等重大问题的立场和态度,比如党的路线、国家政策、法纪法规等方面的教育;道德教育是行为规范的教育,比如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方面的教育;心理教育则是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使受教育者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这四个方面的内容具有不同的地位和作用。其中思想教育是先导,教育是核心,道德教育是重点,心理教育是基础。从以上四个方面的内容和关系中可以看出,传统思想教育在内容上突出理想、信仰、思想觉悟等方面的教育内容,并且这方面的内容处于核心和先导的地位。这有其合理性,思想教育当然应该具有先进的导向性,但存在着与基础的广泛性结合不紧的问题。例如,道德教育不分社会阶层、民族、,大都站在的高度,要求教育对象克服资产阶级腐朽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的错误观念,树立大公无私、先人后己的主义道德观念,就难免有空泛虚高之嫌。总体上看,以往的教育强调意识形态的先进性、理想性教育多,特点是大都站在比较高的和思想高度,与受教育者的生活经验相离较远,要求抽象化、理想化,广泛性不足,现实性较差。相比较而言,公识培育的内容是从受教育者基本的公民属性出发,围绕公民和国家、公民和社会的关系展开,落脚于受教育者最能感同身受的处境和现实问题。
公识内容的相对现实性,能够使、思想教育等偏重意识形态方面的教育内容增强可信度,克服传统思想教育内容空泛的缺点。公识培育中现实性内容最集中的体现在权利和义务意识的培育上,具体来讲:传统思想教育在权利和义务意识教育方面的内容明显不足,并且侧重于义务和责任方面的教育。公识培育的核心是权利和义务意识的培育,就是要培养受教育者权利主体意识及捍卫自身权利的行动能力以及勇于承担责任和义务的意识和能力。公民权利意识的提高不仅有利于公体意识的增强,维护人的尊严,追求个人自由和个性解放,而且有利于培养公民的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从而积极参与国家管理和社会生活,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尽好自己的义务。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承担义务,就要享受权利,享有权利,就得承担义务。如果片面强调义务和责任,极易把人置于权利客体的位置,导致“义务本位主义”的发生,违背了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关系原理,以义务和责任为核心的教育内容就会被架空,成为难以接受的理想状态。因此,将权利和义务意识教育纳入思想教育,既保持了教育的先进性又把思想教育的内容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之上,使受教育者容易接受、乐于接受。三、加强公识培育有利于教育稳定性和随机性的统一思想教育和许多具体的事务性工作不同,它是要通过理论灌输、思想启迪,帮助教育对象提高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很显然,这绝非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系统全面的、长期一贯的进行,才能见效。如果缺乏系统性和稳定性,则思想教育容易放松和削弱,难以取得实质性的效果。这就表明,相对稳定性是思想教育本身的内在要求,这是保证教育系统性、主动性、实效性的前提条件。建国以来思想教育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相应的思想动力和精神支撑,但是传统思想教育往往借助动员和行政命令得以开展。
随着不同时期国家、经济、文化生活主题的变换,以及不同时期党的任务的变化,在不同的行业和人群中,思想教育内容更迭频仍,稳定性相对不足,客观上弱化了思想教育内容的科学性。改革开放后我党汲取了这方面的经验和教训,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党对历史形势的判断,思想教育在稳定性的基础上,适时地加入很多反映时代需要的随机性内容。比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问题在十二大后写入我国宪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1986年9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根据这个决议我们的思想教育中加入了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五爱”教育。1996年1O月,十四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思想教育加入了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公民的内容,以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教育内容。2001年9月,中央颁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思想教育在原有道德教育内容的基础之上又加入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新内容。2006年3月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了以“”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思想教育在已有的道德教育内容基础之上,又适时地把荣辱观教育作为新时期重要的内容。从现实的经验和理论的发展来看,随着时代的变化、认识的深化,思想教育内容也要不断充实和丰富,使教育更加全面、深化和科学。但教育内容的多变和提法的转化,也使教育增加了忙乱,仅仅是精神文明教育一项就有这么多相互交叉和重复的内容,再加上内容,思想教育的稳定性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公识不仅反映了现代社会的发展对人的根本要求,具有强烈的现实感和时代感,同时公识所包含的权利和义务意识、自由和法律意识、参与和公德意识、平等和协商意识、国家和全球意识都是现代性的核tl,价值内容,是和法制社会发展中一脉相承的具有稳定性的、基础性的价值理念。稳定性是思想教育行使教育功能并能一以贯之的基础,只有随机性没有稳定性,思想教育就不能称其为科学;只有稳定性没有随机性,思想教育就是僵死的理论,没有活力。
将公识培育纳入思想教育,有利于将稳定性和随机性统一起来,使思想教育建立在稳固的基础之上彰显它的时代活力。四、加强公识培育有利于教育发展和社会发展的统一思想教育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表现,由社会存在所决定。社会的发展变化,必然要求思想教育系统有所调整和发展。如果思想教育理念陈腐,埋头于“历史的故纸堆里”,缺乏创新意识,整个教育系统就只能始终匍匐在和现代社会完全脱节的状态里,无法反映时展对人的要求,当然更无法在真正意义上起到培养人、引导人、塑造人的作用。传统的思想教育以义务教育为主导,以集体主义为核心,强调思想道德的高尚和主义觉悟的养成。从根本上说,这种教育系统是与计划经济和“国家”相适应的,是一种“奉献型伦理”教育系统。这表现在抽象地肯定教育对象的“主人翁”地位,片面强调平等,忽视个人利益的追求,把人主要看作是为社会尽义务、作奉献的道德人,而忽视了人的权利、需要、利益,因此这种教育系统主要靠理想目标、教育与动员、行政纪律等来维持。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社会全面走向现代化,思想教育在理念、内容、目标、方法等方面存在着滞后于社会发展的现象,思想教育有效性问题的提出就是对教育效果不好的承认。
摘 要:明确高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目标在于促进高校教师和青年学生正确法治观的形成,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人。进而在高等教育、思想教育和法学教育三个层面分别讨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地位,明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发展方向。
要把广大青年学生培养和塑造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就必须在广大高校教师和青年学生中深入开展以法治观的形成为目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1]传播和宣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让高校教师和青年学生懂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理,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在精神,进而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化为他们的法治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法治观的内容主要包含认知、情感两个方面,认知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认识和了解,情感指的是主观上对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中心的法治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高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使得高校教师和青年学生学会运用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的法治观或法治意识形态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去认识社会,理解社会,并指导将来的实际工作。
法治观无论对于高校的教师,还是普通高校青年学生,特别是法学专业的学生,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依法治国具体到高校中,就是依照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进行高校的建设和治理;教师和学生良好制度意识的形成,既可以降低高校的日常管理成本,也会对社区甚至社会形成积极的影响;正确的法治观还代表着公民对于国家制度和规范的信仰和遵守。高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一般的法学(或法律)教育不同,其侧重的是法治意识形态的建设,这非常契合我国高等教育中对个人法治观养成教育的需求,可以说,其对于完善高校思想教育和法学教育体系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第一,大学生是社会的高知群体,是未来国家实力、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社会主义工作的人。高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助于根据高等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工作人的标准,制定全面的高校教师培养方案、思想教育方案和法学专业培养方案,高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有助于对高校师资队伍、教学计划、课程设置、课时安排、教育载体、教学形式及教学效果考核等各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审视。[2]高等教育的目标不仅仅在于对学生知识量的提高和技能水平的提升,更加在于对学生个人素质的全面塑造,在于以德育为核心的全方位独立人格的形成。高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培养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合格公民目标的指引下,有助于协调和平衡高等教育中德育与智育之间的关系,有助于重新审视课程设置的合理性,有助于对教学形式和教学内容的进一步调整。
第二,高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机制的建立是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和青年学生树立正确法治观的必要基础,法治观作为个人价值观、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的凝结和升华,是现实生活中处理法律问题的最终指引,高校青年学生正处于法治观的形成过程中,需要长期的、系统的、科学的法治意识教育和培养。[3]正确法治观的缺失一方面会造成社会中的公识虚无和法治信仰的缺乏,使人可能因缺乏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而作出对社会、国家、他人利益产生负面影响的行为;另一方面,正确法治观的缺失,又会使人缺乏通过正当渠道表达诉求、通过合法手段实现诉求的权利保护意识。一个社会中法治观念的形成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文化基础,是高等教育培养素质全面的公民的必备内容。现今高校由于招生规模扩大、重量不重质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教育资源分配不均、重技能轻德育的培养模式等原因,出现了由就业率等并不全面的指标主导教育发展方向的现象。高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心是对高校教师和学生法治观和法治意识的全面塑造,是契合于我国建设自主型法治国家的目标的,是符合我们社会发展大趋势的。
第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机制的建立可以使得高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落到实处,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三进工程”为依托,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为载体,高校可以尽快形成一个全面适用于教师、各专业学生、法学专业学生的教育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思想教育、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指导作用。高等教育中目前存在的一大问题是高等教育与社会现实的脱节,学生在走出校门时,因为缺乏对现实社会的认识而可能对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产生偏激的看法,以偏概全的理解现实问题,更可能无法摆正自身位置,无法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正确比较我国与其他国家的异同,无法以正确的标准衡量我国社会的公平公正程度和社会发展水平。高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仅全面阐释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同时直接、客观的提出了我国法治建设中既有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不仅对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做了全面详尽的分析,更概括性、纲领性的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路径和方法,明确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方向。这大大不同于我们教育中对法治理论的阐述和对法律规则的分析,是在宏观层面对我国法治发展进行全景式描绘,是实践性的,是符合大学生走向社会、服务社会、建设社会的实际需求的。
当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方法、机制和体系建设中都还存在着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仅见的观点或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都较多从宏观层面强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各个领域、层面、群体中的意义,很少涉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其二,都较多强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内容,对方法和途径的研究明显不足;其三,缺乏对整体框架和体系的提炼,未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放置到高等教育中去全面和系统的考察和讨论。由上文论述的高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可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高等教育培养素质全面的社会主义事业人目标的重要实现手段,是塑造大学生公识和法治观念的必要途径。对于高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地位的确定主要是在以下三个层面上进行探讨:
第一,高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高等教育的整体目标对于社会来说是为社会提供高素质的人才和科研成果,而对于学生来说是则是对个人智识和意识的全民塑造。从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与规划角度来看,对个人智识和意识的塑造应该符合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总体目标,应该与高等教育培养青年人公民道德、民族精神、社会主人翁意识的最终目的相吻合。因此,高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是稍显抽象的,是整合在高等教育的目标中的。同时,高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也会促进高校建设、管理流程向规范化、合法化的方向发展。此外,随着高等教育的逐步普及,将法治理念教育融入高等教育中,对社会整体思想和知识水平的提高都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第二,高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思想教育中的地位。高校思想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我们国家未来建设者的完善的价值观、较强的道德、正确的世界观。高校教师和学生是社会知识阶层的主要来源,是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的主要力量,对其进行系统的、科学的、正确的法治理念教育是使现代化法律意思内化为其自身意识和思想的必要过程。思想教育是对大学生进行道德、意识、心理全面教育的过程,而高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则可以走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爱国教育相结合的路线,以公民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将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整合,使二者相互渗透、形成互动和融合。
第三,高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在法学教育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思想性、原则性、导向性的作用,其统领了法学教育中的各要素,其对法律实践和法学研究的本土化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对我国法治发展方向的确立,是对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的养成教育,是法律文化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体现了法学教育的时代性,因为其既适应我国法治的阶段性要求,又树立了我国法治发展的长远目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展现了法学教育的实践性,其描绘的和规划的都是我国社会的而非理论的蓝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展示了我国法治发展的渐进性和自主性特征,鼓舞了我国未来法律工作者的信心,强化了他们的职业荣誉感。如果说法学教育的目标在于提高法学专业大学生专业素养的话,就应该明确专业素质一方面是指专业技能,另一方面是指职业道德。针对这两方面内容,法学教育就可以分为法律知识教育和法治理念教育,而法治国家建设所需要的法治人才应该是兼具全面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的,因此法学教育在回应社会需求中要兼顾知识教育和理念教育。高校法学教育除了培养未来法律工作者的作用外,还有为社会贡献法学研究成果的功能。在法学研究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起到了指引研究方向、明确研究目的的作用。综上可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统领法学教育的路径、方式、内容的,是在向未来法律人展现我国法治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的。(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1] 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室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问答[M].北京:中国长安出版社,2012年:9.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说过:“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宪法是根本。”把宪法比作总章程是形象的说法,因为宪法的内容在于规定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比如国家的任务,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也就是国家组成和运转的基本规范;同时宪法具有人民同政府间的关系法的性质,西方学者认为,宪法是“社会契约”,是人民与政府之间订立的关系原则的协议,处理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其中包括国家(政府)与全体人民的关系等。当然这种人民与政府的关系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但是根本利益上的一致并不否认在非根本上的冲突,因此对于这种关系的宪法调整,其意义还是必要的。同时,不论是何种性质的宪法,它总是要把该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合法化,并且要不断向社会成员加以传播和灌输。社会成员通过接受宪法的教育和灌输,可以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特别是能够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教育和法律责任。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强调宪法意识教育则具有了更为重要的意义。而所谓宪法意,“是法律意识的一种,是人们关于宪法的思想、观念和心理的总称。其内容包括对宪法的产生、本质及其作用的看法,对宪法的态度,对宪法的评价和理解,对各种行为的合宪性评价以及宪制评价等。”宪法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是公民关于宪法的知识、观点、心理和思想的总和。它包括人们对于宪法知识和基本原理的掌握程度,对宪能的认识,对宪法实施的评价,对于基本权利保护和行使状况的感受等等。公民的宪法意识是推动宪法实施和国家、法治进程的重要精神力量,是衡量国家法治成就的重要标准。我们强调宪法意识的教育,是因为宪法意识具有特殊的功能:首先,宪法意识具有评价功能。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而作为对一国宪法的思想、观念和心理的总称的宪法意识,是对宪法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主观态度,对于各种社会现象,宪法意识会基于对宪法内容的理解,起一种评价标准的作用。当然,这需要宪法知识的教育和普及。其次,宪法意识具有导向功能。因为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内容,是一个国家最基本结构的规划者,是全社会主流价值观、世界观的倡导者。如果形成了宪法意识,那么宪法意识就会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对人的行为产生约束或者导向。第三,宪法意识具有教育功能。宪法在制定或者修改时,国家上下都予以高度的关注,是国家的一件大事;这样就使人们形成对宪法内容的了解和对宪法权威的尊重。而且在宪法具体内容中,包括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倡导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培育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所要求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着力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等。从这个意义上说,具备了宪法意识,也就从中得到了再教育。
宪法意识教育的目的是实现宪法意识在人的思想中的主置,从而培养具有现代宪法意识的公民。而因为其目的与功能同思想教育相比较,两者具有目的与功能的同质性;所以宪法意识教育对思想教育具有重要的作用,具体而言:首先,宪法意识教育是对思想教育内容的丰富与充实。宪法意识教育与思想教育具有质的同一性,思想教育关注社会成员的职业、工作岗位和社会责任,对其思想觉悟、道德水平、工作状况有着不同的要求,而对其作为国家公民共同的基本要求则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先进性要求有余而广泛性要求不足,在按照公民的权利义务规范来要求社会成员方面做的不够。宪法意识教育把立足点放在公民上,涉及的是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平等和爱国的意识。它相应地把公民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体现为:国家权力来源于公民权利,在根本上统一于公民权利;同时要尊重人的主体性和个体性原则,一切以人的权利为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以及都迫切需要唤醒公民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只有有了从人到公民、法人的转变,公众才会开始寻求和重视法律,从而国家才有可能向公众有效地宣传和灌输现代文明最基本的精神和价值取向。我们认为,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奇异果体育官网、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等奠基于市场经济和之上的现代文明原则,不应当成为西方国家的专利;、自由、平等、等观念也不应当成为西方国家用来对付社会主义国家的棍棒,而应当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重要的思想支柱。应当对资本主义的、自由、平等、等观念予以批判地继承,进而逐步弘扬社会主义的、自由、平等、观。其次,宪法意识教育是思想教育常规化与稳定性的内在要求。如同各种业务活动应当重视抓好常规,思想教育也是一种日积月累的功夫,要常抓不懈。建国以来,我国思想教育取得了很大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但是也有惨痛的教训。过去的思想工作习惯于搞运动,“”十年思想工作的声誉被严重败坏。世纪年代的教训也很深刻,按照同志的分析,“十年最大的失误是教育,这里我主要是讲思想教育,不单纯是对学校、青年学生,是泛指对人民的教育。”从某种程度上说,现实中的思想工作一手硬、一手软,没有坚持一贯。理论上也未能及时解决社会转型与意识转型的矛盾,使许多人感到思想工作是虚的软的甚至没有必要,思想工作队伍中也不时听到不大乐观的论调。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何避免思想教育实践中忽冷忽热、时紧时松、断断续续的现象,思想教育常规化、制度化与稳定性的问题就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我们认为,传统的思想工作是伴随着战争、社会主义与计划经济体制发展起来并是与之相适应的。在大规模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与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今天,思想教育就要与市场经济体制和法治建设相适应。宪法意识教育的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与稳定性要求将会避免以往这方面的弊端,使思想教育在改革与创新中有一个突破和飞跃。社会主义宪法意识教育体系的构建,既包括了思想教育的基本内容,又适应了新时期的历史要求;既符合思想教育的基本原则,又联系现实状况展开工作,应当成为新时期思想教育改革与创新的一个新思路。思想教育着眼于启发人们的思想觉悟,增强其社会责任感;而宪法意识的核心内容正是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相适应的责任感,包括对国家、家庭和他人负有的责任。思想教育的责任感教育不仅在内容上与公民的责任感教育相一致,在要求上也都是公民责任意识于不同社会角色的具体体现。脱离了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权利义务观,思想教育的责任感教育就成了没有共鸣效应的空洞说教。思想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育“四有公民”,这本身就是根据宪法对宪法意识教育的要求确定的。宪法规定,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也正是思想教育所追求的目标。
思想教育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优势,在长期的社会主义过程中曾经发挥过“生命线”的重要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高度重视思想教育的发展创新,推动思想教育逐渐走上科学化和制度化的发展轨道,积累了十分丰富的经验。
思想工作是生命线的论断,是对我党我军思想教育经验的科学总结和高度概括。时期,党就明确提出“工作是红军的生命线”的著名论断。建国以后,随着党的工作重心由领导战争夺取政权到巩固政权和建设社会主义的变化,对思想教育地位的认识更加深入。1955年,以为核心的党的领导集体指出“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高度概括了党执政以后对思想教育重要地位的深刻认识。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党在《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肯定了“思想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的论断,这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对思想教育地位的重新认识。在总结改革开放经验教训时,告诫全党“一定要把工作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切实抓好,不能放松”,提醒全党要“防止埋头经济工作,忽视思想工作的倾向”。[1]以为核心的党的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思想教育,提出:“党的思想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团结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党和国家各项任务的中心环节,是我们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主要优势。”[2]以为总的中央领导集体,突出强调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思想教育的全过程,宣传思想战线要共同努力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改进思想教育。
历史实践表明,重视思想教育生命线地位,是我国、建设和改革取得伟大胜利的重要法宝,充分发挥思想教育对广大群众的引导和其他各项工作的保证和服务作用是思想教育最主要的基本经验奇异果体育官网。正是党历来高度重视思想教育工作,经济社会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真正落实到各项工作和群众中去,各种错误思想的干扰才能及时排除,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才能得到巩固和发展。在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应该积极吸取这一基本经验,紧密结合新的历史条件,充分发挥思想教育的优势,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项工作推向前进。
当然,对思想工作的生命线地位我们应该正确地认识和理解。“生命线”是指党的思想教育工作对广大群众的引导和其他各项工作的保证和服务作用,包含着引导、保证、服务的含义。思想教育不仅保证着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而且能够调动各方面的经济因素,振奋群众的精神,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必要的条件。“生命线”只有通过所保证和服务的具体工作才能体现出来,那种认为高于一切,可以代替一切,可以冲击一切的论断是错误的,教训也是深刻的。
思想教育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博大精深的科学理论体系为无产阶级思想教育理论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也是思想教育的理论基础和根本内容。在中国社会主义和建设实践中,中国党人自觉地以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理论为指导,分析和解答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揭示思想教育领域中的各种现象的本质、规律和发展变化的趋势,总结历史经验和现实经验,推进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教育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形成了中国化的思想教育理论——中国党的思想教育理论。这一理论作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同时以其鲜明的性和实践性检验和推动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思想教育理论在时期思想教育理论的基础上针对新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有了新的发展,提出了“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的新论断,揭示了执政条件下思想教育的重要地位;强调“世界观的转变是一个根本的转变”,要向群众“不断灌输社会主义思想”,科学回答了思想教育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基本要求和任务;阐明培养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的思想工作目标;提出了用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等解决人们内部思想矛盾的主要方法;明确了“工、农、商、兵、政、党,都要加强思想工作”“中央和省市自治区党委的领导同志,都要亲自出马做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思想教育落到实处提供了根本保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抓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这一当代中国最大的主题,形成了改革开放条件下的思想教育理论,把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理论推进到新阶段。指出,改革开放新时期思想教育必须以完整准确的思想为指导;提出了“思想工作不论过去、现在和将来,这都是我们的真正优势”、“要防止埋头经济工作,忽视思想工作的倾向”,“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等新命题,回答了改革开放条件下思想教育的极端重要性;明确了培育“四有”新人的思想教育目标;强调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思想教育与物质利益结合等思想教育的原则和方法,回答了思想工作的方法必须不断创新的新要求。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以为代表的中央领导集体形成了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思想教育理论,强调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重视思想教育等观点,提出“以德治国”方略;阐明思想教育要紧密联系群众实际和时代特点进行教育,在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上下工夫;提出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重视“以科学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教育的新任务;提出重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和各种文化载体,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手段和机制,不断提高思想教育的感召力和渗透力。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为总的党中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丰富发展了新世纪、新阶段的思想教育理论,强调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明确思想教育的核心是理想信念教育,基础是思想道德建设;指出要把教育全党引导人民深刻理解、自觉做到“四个坚定不移”作为新世纪新阶段思想教育的重要任务;提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丰富和发展了思想教育内容;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充分发挥作用,把人民是否满意作为根本标准,丰富和发展了思想教育的基本原则。
思想教育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理论与中国、建设和改革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被赋予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产生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理论。这一理论以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为教育内容,推动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逐步向自觉过渡。同时,中国党的思想教育作为一个实践载体,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产生、发展并得以反复检验的重要路径。[3]
思想教育具有意识形态功能,担负着对受教育者传播和灌输意识形态,使其形成教育者所期望的思想品德和价值观念体系,以维护统治阶级地位的任务,这一点,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任何政党要想取得或者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就必须重视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和建设,通过思想教育等手段,用理论来武装民众,这也是我党在社会主义和建设实践中始终坚持的重要原则和经验。
中国党始终坚持把能够代表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利益的马克思主义作为意识形态的指导思想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理论基础。新中国成立前,党在长期的斗争中,从北伐战争、土地、抗日战争到夺取政权,都坚持用马列主义、思想武装人们的头脑,启发人们的觉悟,因而能够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在环境非常严峻和物质条件极端困苦的情况下,坚持坚定的主义信念和旺盛的斗志,使全党在重大的历史转折关头能够很快统一思想,把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
新中国建立后,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保证了思想教育统一思想、凝聚人心的重要作用。把是否坚持马克思主义作为判断“鲜花”和“毒草”的基本判断标准之一,强调“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4]。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党强调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地位。认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是中国胜利的一种精神动力”[5],强调“老祖宗不能丢”,“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6]则指出:“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理论基础。”[7]“加强和改进思想工作,最根本的是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8]反复强调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旗帜和灵魂,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必须用一元化指导思想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想,这是我们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是我们应对国内外复杂形势,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强大精神动力和思想武器。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的思想教育与意识形态建设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我们必须警惕泛意识形态化和去意识形态化两种错误倾向,一方面,坚定不移地巩固和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绝不允许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做到“老祖宗”不能丢;另一方面,不能拘泥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针对具体情况作出的某些个别论断和具体行动纲领,及时总结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和获得的新认识,做到讲马克思主义要有“新话”,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重视培养思想教育人才是中国党的优良传统。新中国建立之初,我国高等师范院校中就普遍开设了教育专业,培养中等学校课教师,但较长时期里没有从科学和学科的角度来探讨和研究思想教育,思想教育处于一种以经验形态为主要特征的发展状态。1980年,第一次提出了“思想工作科学化”的新命题,1983年,中央批转了《国营企业职工思想工作纲要(试行)》,首创性地提出有条件的高等院校“都要增设工作专业”,“在全国形成一个初级、中级和高级的工作干部的教育训练体系”。教育部决定,从1984年部分院校开始招收本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生,培养“能在中等以上学校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教育学科的教学、科研的高级专门人才”,和“能在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从事思想工作的专门人才”。随后,1987年设立思想教育硕士点,1996年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教育博士点,2005年思想教育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下独立的二级学科博士点,思想教育走过了从经验到科学再到一门独立二级学科的发展历程。经过20多年的专业建设和发展,思想教育专业形成了从专科、本科到硕士、博士的层次完备的思想教育专门人才培养体系。现在,全国高校思想教育学科专业本科点约有300个,博士点60多个,硕士点250多个。
思想教育的科学化、学科化发展不仅使思想教育逐渐成了在科学理论指导下的自觉活动,而且推动了思想教育的专门化、职业化进程。自此,思想教育不再只是一项完成党和国家任务的重要事业,而且也成为一种具有特定内容和领域的专门化的职业,提升了思想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世界是复杂多样的,存在不同阶级和层次的社会群体,同一社会群体成员之间既在态度、行为模式和价值观等方面具有相似性,也在思想意识、觉悟程度和个人能力上存在差异,因此对不同阶级、阶层的思想教育要从其实际需要出发,注意针对性,尊重差异性,因材施教,区分层次。
我党的思想教育充分认识到了这个问题,建党初期对产业工人的马克思主义宣传和教育,开办农动讲习所等思想教育工作就已经充分考虑到了不同阶级阶层的需要。建国后,思想教育更是深入到各行各业、社会各界,形成了多种各具特色的思想教育分支,形成了企业、农村、社区、高校、军队思想教育等。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社会由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巨大转变,一些新的社会阶层逐渐形成,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这就要求新时期的思想教育必须因材施教,加强针对性,实现不同层次的价值目标。
基于人的思想觉悟和才能的层次性,思想教育应该区别层次,把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既鼓励先进,又照顾多数。多次指出,“我们在鼓励每个人勤奋努力的同时,仍然不能不承认,各个人在成长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才能和品德的差异,并按这种差异给予区别对待,尽可能使每个人按不同条件向社会主义和主义总目标前进。”[9]在实际工作中,思想教育工作者应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教育对象的主体性、能动性、差异性及其接受度的实际情况,讲究教育内容的层次性,注意工作的渐进性,明确区分应当提倡的、必须做到的、允许存在的和坚决反对的。在广大群众中要大力提倡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大力倡导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相结合的集体主义,大力倡导勤奋劳动、诚实守信、互助友爱的精神,对党员、先进分子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引导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发扬奉献精神,身体力行主义道德。既要鼓励理论工作者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也要重视对马克思主义大众化问题的研究。
灌输是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党思想教育的基本原则。以主导价值观的正面灌输为主,帮助广大干部群众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我党在、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总结的重要经验。
中国党一向高度重视向广大人民群众灌输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一大”通过的《第一个决议》就明确规定:党的基本任务是组织实业工会,“党应以阶级斗争的精神灌输于各工会”。我们党历史上进行的几次大规模理论教育活动,都是以正面灌输为主,提高教育对象的理论水平和觉悟程度。运动,是我们党为克服教条主义影响,使党员干部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而在党内进行的一次普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灌输和教育运动。新中国成立后,党围绕中心工作,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如20世纪50年代的党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运动,80年代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等。在新的历史时期,全党先后深入开展的“三讲”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等,都是正面灌输的典型代表。通过这些深入持久的思想教育活动,坚定了党员的社会主义理想和信念,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
在新的形势下,要正确认识和充分发挥正面灌输为主的历史经验,一方面,要正确认识灌输的重要性,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广大党员群众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教育。近年来,学术界对灌输理论的批评和质疑颇多。笔者认为,灌输是系统完整传播科学理论的最基本方法,只有坚持不懈地进行理论灌输,马克思主义才能在工人阶级和广大群众中生根,特别是在“理论受到漠视的情况下”,占领意识形态阵地、培养主义者、培育社会主义“四有”新人,不仅要继续坚持科学的灌输理论,而且应加大灌输的力度。另一方面,要改变传统单向式灌输方式,利用现代传媒和信息技术创新灌输的形式方法,实现教育目标的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社区文化、社区服务、企业文化、校园文化、青年志愿者、红色网站、博客和微博等新方法、新载体,进一步拓宽了思想工作入户到人的渠道,无疑有助于提高思想教育的实效。
[3]渠长根,翟佼.思想教育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的地位[J].学习论坛,2009(4):14-16.
1999年,总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思想教育,在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摆在重要地位,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和削弱,要说素质,思想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不断增强学生和群众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是素质教育的灵魂”。这一论述,明确告诉我们,德育在素质教育中居于首要地位,明确德育的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离开了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为内容之一的德育,素质教育就失去了灵魂。认识到这一点, 有利于切实加强学校思想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德育是教育者按一定的社会要求,把一定的观念、思想意识、道德要求转化为教育者所期望的思想品德的社会活动,是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教育过程中发挥着积极且重要的导向,激励作用。在古今中外历史上,任何统治阶级都要以它的意识形态去教育和影响学生,无一不是重视德育工作,无一不是指导德育放在首要地位。重视德育,把德育放在首位已成为各个阶级办教育的重要原则。80年代末,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相继增加了社会学科的教学量,引进了“文明公民概论”、“法制课”等课程,以培养学生个性必要的各种道德品性。在日本,1988年临时教育审议会发表的教改报告中指出:能否培养出在道德情操创造力方面都足以承担21世纪的日本的年轻一代,将决定未来的命运,当务之急是要加强学校的道德教育。尽管国外学校在德育内容上与我国存在意识形态上的差别,但是,无一例外的都是把本阶级的观念、思想意识、道德规范转化为学生的思想,把德育放在极为重要的地位。这是因为“一定阶级的为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和统治决定着教育的方向和人才素质的规格”。因此,我国高等学校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要坚持无产阶级的,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则主要是坚持用理论武装大学生的头脑,指导我们的实际工作。“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人”。这正是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在客观上决定了德育在素质教育中的首要地位的体现。
素质教育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思想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它们既相互联系又有层次之分。之所以在素质教育中明确提出思想素质是根本,是最重要的素质,主要是基于思想素质在人的综合素质中的重要性,基于当前形势下思想素质培养(在人才培养中的紧迫性而提出的。德育是一种教育活动,其内容是社会性对公民素质要求的载体,它的体系为;德育理论教育,教育),思想教育、品德教育、劳动教育、审美教育、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显然,德育内容在素质教育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华中科技大学前校长杨叔子教授指出:“90年代所强调的素质,其实主要是德方面的素质,是思想道德素质,是做人,是爱国”。他在谈到德、智、体的关系时精辟地指出:“有德无智是庸才,无德有智是害才,有德有智无体是病才”。“庸才”、“病才”只害已,而“害才”却害已又害人,特别是危害社会,危害国家。并进一步指出:“我们现在强调素质教育。就是为了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特别是忠于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华民族的素质”。德育的最重要内容之一正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是素质教育的灵魂之所在。它体现了新形势下对当代大学生的思想素质的基本要求。爱国主义是人们忠诚、热爱、报效祖国的一种集情感。思想和意志于一体的社会意识形态,是调节个人与国家民族关系的基本、道德规范,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凝聚人民的重要思想基础和强大的精神动力它体现着振兴中华的发奋图强精神,体现着为祖国繁荣富强而奋斗的坚强意志,体现着对中华民族灿烂文化和悠久历史的热爱,体现着对中华民族优良传统道德的继承和弘扬。现阶段倡导的对祖国的忠诚、热爱,就是要求当代 大学生为把我们的祖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价值观和道德观的基本原则,它强调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辩证统一,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同时也不否定个人利益,提倡以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并促进个人和集体的不断完善。在此原则下,引导大学生坚持以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为重,自觉地把集体利益放在首位,以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为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在献身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实现人个的利益与价值。作为素质教育的组成部分--文化素质教育,其内容也是德育的重要内容。文化素质是大学生素质的基础,它的内容一般包括: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等人文社会科学以及自然科学方面的教育。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既是知识体系,又是价值体系,具有价值导向作用,这就决定了文化素质教育内容有着强烈的思想性,并以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文化品位,审美情趣,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其核心内容是:文、史、哲、法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教育;艺术修养的教育;国内外优秀文化成果的教育也是德育的主要内容。我国早期的教育,主要是传授人文学科知识,具有较强的伦理道德及思想内容。大教育家孔夫子传授给学生的是:仁、义、礼、智、信等,具有鲜明的道德色彩。如“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即引导人们舍身报国,是一种典型的爱国主义教育。这里的文化素质教育内容几乎就是和德育内容重合不分,完全一致的。今天的文化素质教育内容,其思想性方面和德育内容是相一致的。总在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对干部、群众和学生必须认真进行中国历史、地理、文学知识和知识的教育,没有这些知识的武装,人们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是难以确立起来的”。并进一步指出:“如果轻视思想教育。历史知识教育和人格培养,那就会产生很大的片面性,而这种片面性往往会影响人的一生的轨迹”。这段话深刻地说明了文化素质和思想素质的关系。
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最内在、最持久的精神要素,在国家和民族价值体系中发挥着最本质、最具决定性的作用,“它反映了整体价值体系的基本价值倾向和总体发展路向,支撑和影响着社会上所有价值判断”。党的十用“富强、、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二十四字从国家、社会和公民三个层面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提出了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高校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阵地,有责任、有义务在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这既是党和人民赋予高校的神圣使命,也是高校解决‘培养什么人’和‘怎样培养人’的重要内容。”在多元开放的社会,如何有效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是高校教育工作者必须面对的复杂问题。
教育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对学生的人格教育和人生教育。在北京大学与师生座谈时强调,“核心价值观的养成绝非一日之功,要坚持由易到难、由近及远,努力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变成日常的行为准则,进而形成自觉奉行的信念理念”。的这一重要思想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养成“绝非一日之功”,而是一个没有止境的过程,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要求“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在不同的人生阶段,选择与此一阶段相应的教育内容,是由人的接受能力决定的。即使在同一阶段,也应根据年龄特点和个性特点,选择不同的教育内容。指出,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要坚持由易到难、由近及远。这对教育内容的选择,同样具有指导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目的,最终是要把价值观转化为日常的行为准则,形成自觉奉行的信念、理念。价值观如果仅停留于认知层面,实际上就不能称之为价值观。所谓价值观,不仅是对价值的看法,更是表现在具体行为中的价值倾向。王阳明所谓“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就表达了这一层意思,惟有真行方是真知,知而不行,不可谓之真知。因此,我们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时,要善于选择大学生深切关注的内容,使教育自然地融入到学生的日常生活实践中。《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指出:“坚持联系实际,区分层次和对象,加强分类指导,找准与人们思想的共鸣点、与群众利益的交汇点,做到贴近性、对象化、接地气。”这一原则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内容的选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即贴近性、对象化、接地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既要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也要贴近学生的思想实际,要找准与学生思想的共鸣点和利益的交汇点,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成为大学生的现实需要,这样做就是“对象化”和“接地气”。比如,新生刚刚入学,要结合入学教育,开展课堂纪律教育、文明就餐教育、文明宿舍教育、文明交通教育等,而对大三、大四的学生,可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敬业守法教育、团结协作教育等,这些都是大三、大四学生即将面临的。根据学生实际需要选择学生所关心的、能够产生思想共鸣的教育内容,才能产生良好的教育效果。在教育内容的选择上,最忌脱离实际,不着边际,好高骛远,使教育成了思想游戏。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某种意义说,就相当于儒家所谓的“修身”,其目的也在不断提升人生境界。当然,由于核心价值观不同,其所要达到的人生境界自然有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对包括儒家文化在内的一切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对当代文明成果的吸收与凝练,其所开显之人生境界不是儒家所不能涵盖的,但就其提升人生境界而言,同样表现出了鲜明的人文关怀。
价值观教育,不同于一般的知识传授。知识传授,是以学生掌握知识为目的。而知识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学生原来的知识储备,是接受新知识的前提,只要这些知识是正确的,相互之间就不会形成冲突。价值观不同,每个人都可能有不同于别人的价值观,而这些不同的价值观不能简单地以对与错来加以区分,这就使价值观教育面临着更为复杂的情况。不要说国家之间、民族之间存在着不同的价值观,即使是同一国家、同一民族,其内部也存在若干不尽一致的价值理念,如儒家价值观与道、佛的之别,汉族价值观与其他少数民族之别,但不同国家、民族的价值观并不总是冲突和对立的,相互之间在价值认同上也有一致性,这是国家、民族以及个人之间交流与融通的基础。
因为价值观的复杂性,使价值观教育也显得异常复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并不是要以之取代其他价值观,而是要在国家、民族基本价值理念上达成一致,以形成国家向心力和民族凝聚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各民族、各阶层的价值理念是一致的,故能够得到广泛的认同和接受,这从其提出后得到社会各阶层、各民族的积极响可以看出。这就从内容上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基本保证。
大学生因民族、地域、家庭等因素的不同,在价值观方面可能会存在各种差异,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可能还存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冲突的不和谐现象,但这就是大学生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基础,也是教育工作者必须面对的现实环境。在特殊情况下,思想是需要灌输的,但一个更为现实的情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总体上是不可能与大学生的当下价值观形成激烈冲突的,这就为选择新的教育方式提供了可能。核心价值观教育,就是要用先进的价值理念影响、教育学生,使之化为指导日常行为的规则,成为自觉奉行的信念理念,在这个过程中,“内化”最关键。所谓内化,就是把外在于自己的东西,转变成自己的东西。价值观教育,无论采取什么方法、手段,其成功与否,都取决于内化的程度。大学生接受社会主义教育多年,其基本价值理念应该与社会主义价值观是一致的,他们可以通过自觉认知,达到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度认同,进而内化为自己的价值理念,外化为自觉行为。因此,在教育方式上,要尊重大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其在教育过程中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当然,关于灌输在教育中的作用,并不能简单地予以否认,事实上在知识传授过程中,不管承认与否,灌输仍在大行其道。价值观教育,也会存在灌输现象,当教育内容与受教育者已形成的价值观相悖而难以被接受时,往往会采取这种方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是,其目的不是为了控制学生,而是通过理想信念、社会规则、道德规范等方面的教育,使之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一个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的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这里所蕴含的期盼与关切,能够得到具有较高认知能力的大学生的理解与接受,因此,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必须充分尊重大学生的主体地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潜移默化中成为大学生自觉奉行的价值理念。
尊重大学生的主体地位,就要相信大学生有自我教育的能力,能够完成自我教育。学校是对大学生开展价值观教育的主要场所,也是大学生价值观形成的主要影响因素,但大学生价值观的形成并不完全是教师直接教育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是环境影响的结果。因此,价值观教育要注重良好氛围的营造。
一是各科教学要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教育最好的方式就是潜移默化、润物无声,而这种效果的取得莫过于环境的熏陶。在各科教学中,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的安排,有意识地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渗透”就是把价值观教育的内容自然地融入到教学中,使其与教学内容浑然一体,这对任课教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渗透”的理想状态是,大学生在学习课程教学内容的同时,不知不觉地受到了核心价值观教育。在课堂教学中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并不是把一些不属于课堂教学内容的东西硬塞到课堂教学中来,而是寓教于学,教书与育人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有人担心在课堂教学中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耽误课程教学内容的完成,实际上根本不存在这种情况,如果存在这种情况,那说明,教育与教学是脱离的,是不相融的。恰当地教育,不仅不会对课堂教学产生负面影响,反而能够促进教学效果的提升。
二是思政课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思政课是对大学生开展思想教育的主阵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用好这个阵地。目前,在思政课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在《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中开设专章讲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课程中根据教学内容灵活安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内容;三是通过实践环节开展教育。要在思政课教学中取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实效性,必须转变课堂教学方式,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由以讲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就要设身处地为学生着想,深切体会学生感受,转变学生在课堂教学中被动听讲的状态,积极转变课堂教学模式,让学生真正成为课堂主人。学校要对教学评价内容作出调整,把学生参与和教学效果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以推动教学模式转变。
三是要营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氛围。核心价值观教育事关学生的成长,高校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党委要制定详细的教育规划,并安排落实,除了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外,还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引导大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一,加强宣传。在校园报刊、宣传栏设置专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系列宣讲活动,宣染、营造氛围。第二,加强校园环境治理。要通过集中治理,清除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和谐的物事,净化校园环境,为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造条件。第三,结合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开展教育,如演讲、征文、歌咏等比赛,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等评比活动,节日主题教育活动,等等。
[1].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x核心价值观――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线]石芳.多元文化背景下的核心价值观教育[M].人民出版社,2014.
[3]宋文生.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三个维度[J].中国高等教育,2014(19).
1.爱国主义教育必须以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必须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有利于促进改革开放,必须有利于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声誉、尊严、团结和利益,必须有利于促进祖国统一的事业。这是新时期爱国主义教育的基本指导思想。
2.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目的,是要振奋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把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引导和凝聚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上来,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为实现四化、振兴中华的共同理想团结奋斗。
3.爱国主义教育必须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要按照同志关于爱国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搞好爱国主义教育的理论建设、教材建设、制度建设和基地建设。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于各项思想教育之中,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作为我国社会的主旋律,坚定不移、长期不懈地抓下去。
4.爱国主义教育必须坚持对外开放的原则。爱国主义决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我们既要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成果,也要学习和吸收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只有这样,中国人民才能和各国人民一道,为促进世界和平和人类进步作出贡献。
5.爱国主义教育必须突出时代特征。爱国主义是一个历史范畴,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的具体内涵。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本质上一致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新时期爱国主义的主题。同志指出:“中国人民有自己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这是对我国现阶段爱国主义特征最精辟的概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三位一体,有机地统一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之中。
6.爱国主义教育的素材非常广泛。从历史到现实,从物质文明到精神文明,从自然风光到物产资源,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蕴藏着极为丰富的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瑰宝。要善于运用国情资料,并注意挖掘和利用各种宝贵的教育资源,不断丰富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
7.要进行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的教育。我国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在中华民族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要通过中国历史特别是近代史、现代史的教育,使人们了解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百折不挠的发展历程,了解我国各族人民对人类文明的卓越贡献,了解我国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和著名人物,了解中国人民反对外来侵略和压迫,反抗腐朽统治,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前赴后继,浴血奋斗的精神和业绩,特别是了解中国党领导全国人民为建立新中国而英勇奋斗的崇高精神和光辉业绩。
8.要进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华民族在创造灿烂中华文明的过程中,形成了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传统文化,其内容博大精深,不仅包括了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成就,而且蕴含着崇高的民族精神、民族气节和优良道德;不仅孕育了无数杰出的家、思想家、文艺家、科学家、教育家、军事家,而且留下了丰富的文物史迹、经典著作,这笔丰厚的文化遗产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宝贵资源。要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大力推广普通线.要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最现实、最生动的教材。要特别注意运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与成功经验进行教育,使人民群众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要进行中国国情的教育。国情教育要放在整个世界环境的大背景下进行。要帮助人们系统地了解我国经济、、军事、外交以及社会、文化、人口、资源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了解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步骤和宏伟前景,并从中国和世界其他不同类型国家的对比中,看到我国的优势和差距、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增强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更好地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创业精神。国情教育要同省情、市情、县情的教育结合进行。
11.要进行社会主义和法制教育。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广大人志和利益的体现,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和法制教育,帮助人们了解我国的制度、经济制度和其他各项制度。增强国家观念和人主翁责任感,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在正确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的同时,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坚决维护国家利益。
12.要进行国防教育和教育。要根据新时期的特点,重视现代国防教育,增强全民的国防意识和意识,加强军政、军民团结,提高全民抵御外敌外侵、捍卫祖国独立、维护国家和领土完整的自觉性。教育全体人民同一切出卖祖国利益、损害祖国尊严、危害、祖国的言行,进行坚决的斗争。
13.要进行民族团结教育。中华民族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家庭,不论是在内地还是在边疆,不论是在汉族地区还是在少数民族地区,都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的教育,大力宣传各族人民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做出的不懈努力和历史贡献。在各族人民中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的思想,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14.要进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教育。要全面、正确的宣传党和政府在祖国统一问题上的基本立场和方针政策,使人们了解祖国统一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重点。要注意宣传港澳台同胞为祖国统一所做的贡献,宣传国外侨胞和海外归来人员爱国、爱乡的事迹。
15.爱国主义教育是全民教育,重点是广大青少年。学校、部队、乡村、街道、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尤其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都要把培养广大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感情,提高他们的爱国主义觉悟,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人生观、价值观作为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抓好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中国近代史、现代史和基本国情的教育,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16.学校是对青少年进行教育的重要场所,要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到幼儿园直至大学的教学、育人全过程中去,特别要发挥好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要按照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小学加强中国近代、现代史及国情教育的总体纲要》和《中学思想、中小学语文、历史、地理学科教育纲要》的要求,制定各学科(包括自然学科在内)爱国主义教育的分科计划,把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分解、贯穿到各相关学科的课堂教学中去。各类大专院校都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中国历史、文学、艺术、科技等内容的传统文化选修课,开设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讲座。大、中、小学校都要积极开辟爱国主义教育的校外课堂,对学生进行直观、形象的教育。中学高年级和大专院校,要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和军事训练等活动,增强他们对工农兵的感情和对国家的责任感。广大教师在爱国主义教育中要身体力行,为青少年做出榜样。
17.机关、企事业、乡村等基层单位直接负有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责任,要特别重视和加强对青年干部、职工、农民的爱国主义教育,把这项工作列为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活动的重要内容。要教育广大青年牢固树立国家主人翁的责任感,把个人利益与国家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岗位,立足本职,为国家多做贡献。
18.城镇的街道居民委员会,农村的村民委员会,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重视发挥家庭在青少年教育中的特殊作用,把热爱祖国作为开展五好家庭、文明家庭活动和文明市(村)民教育的重要内容。
19.要针对青少年的特点,注意运用影视、书刊、音乐、戏剧、美术、故事会等形式,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丰富、生动的爱国主义教材。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国家教委、广播影视部、文化部《关于运用优秀影视片在全国中小学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通知》(教基[1993]17号),并将这些优秀影视片纳入教学、教育计划,扎扎实实做好放映、观看、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企事业单位、乡村、部队也要利用优秀影视片,对青年职工、农民、战士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20.各类博物馆、纪念馆、烈士纪念建筑物、战争中重要战役、战斗纪念设施、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遗迹、风景胜地和展示我国两个文明建设成果的重大建设工程、城乡先进单位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场所。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遵照当地党委和人民政府提出的要求,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组织和文化、文物、民政、园林等部门确定一批教育基地。城乡基层单位和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利用基地开展教育活动。学校应将这类教育活动列入德育工作计划。
21.各级民政、文化、文物部门和各类专业博物馆、纪念馆,要继续贯彻落实1991年中央宣传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充分运用文物进行爱国主义和传统教育的通知》,组织接待好青少年参观、瞻仰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确定为收费参观的教育基地,对学校组织在校师生参观要免收费用。各个展出单位都应建立和培养一支有较高素质的讲解队伍。
22.被确定为教育基地的重大建设工程、城乡先进单位,要把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作为本单位应尽的光荣义务,主动、热情地配合有关单位,组织接待好青少年参观学习活动。
23.各地的自然风光、文物古迹、名胜景点能够激起人们对祖国壮丽河山和悠久历史文化的热爱之情,要注意发挥这方面优势,寓爱国主义教育于游览观光之中。各旅游景点、自然保护区的导游讲解、文字说明、宣传材料都应包含爱国主义教育内容。各级旅游部门要特别注意树立导游人员的爱国主义宣传意识,加强这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充分发挥导游人员和旅游景点在爱国主义教育中的作用。
24.在建设“万里边境文化长廊”中,要注意把文化工程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爱国主义教育紧密联系起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使之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
25.运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活动,要精心设计,周密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组织要和教育基地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共同研究制定活动计划。要根据教育对象不同的年龄层次、心理特点、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科学安排活动内容,注意思想性和艺术性,力求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可以结合重要节日、纪念日,组织参观、瞻仰、祭扫活动;结合特定的教育主题,组织社会考察和社会实践活动;利用教育基地开展党、团组织生活和少先队活动;开展美化基地环境和维护设施的义务劳动;结合参观、瞻仰、考察,组织开展征文、主题演讲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教育活动。各类学校可在寒暑假利用基地兴办“冬令营”、“夏令营”,还可以把有关的历史事件、英烈事迹、建设成就编入党课、团课和职工轮训教材、学校的乡土教材,贯穿到思想教育和课堂教学中去。
26.要使爱国主义思想成为社会的主旋律,必须创造一种浓郁的爱国主义氛围,使人们在社会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能随时随处受到爱国主义思想和精神的感染、熏陶。运用现代化的传播手段对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是各级新闻出版和影视部门的神圣职责。报纸、刊物、广播、电视除开设专栏、专题刊登和播发爱国主义教育的文章,还要积极运用各种新闻和文艺形式,宣传富有;爱国主义精神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宣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成就和经验,宣传中华民族的奋斗历史、光荣传统和灿烂文化。要注意抓住有利于振奋民族精神的重大事件,形成爱国主义宣传的。电视台在黄金时间应以播放反映主旋律的节目为主。调频立体声电台音乐节目,应以介绍优秀音乐作品特别是中国的优秀民族音乐作品为主。各地方电视台必须保证有一个频道完整转播中央电视台的第一套节目。要防止在商品广告和其他节目中出现有损国家尊严、贬抑本国产品的言辞和画面。
27.各级文化、影视主管部门要积极提倡和扶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各类文艺作品的创作,在评奖、宣传等方面加强引导。各级出版主管部门对爱国主义教育图书的出版要制订规划,针对不同读者群的年龄特点、文化层次和阅读需求有计划地组织出版教育读物。要特别注意组织出版反映爱国主义主题的理论类、文艺类、知识类、历史类、文化类读物。
28.各地党委和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群众团体要注意利用重要法定节日、各民族传统节日对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把组织节庆、纪念活动作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群众爱国主义热情的重要工作。特别是元旦、春节和“三八”、“五一”、“五四”“六一”、“七一”、“八一”、“十一”等重要节日的庆祝活动要突出爱国主义的内容。组织节庆活动一定要坚持群众喜闻乐见、广泛参与的原则。以往一些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如重要节日的群众游园活动,各民族重要传统节日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要继续提倡并使之不断丰富、完善。各地要在继承优秀文化传统的同时,不断创造一些有助于形成爱国主义氛围的新的节庆活动形式。还可以挖掘和选择一些既有中国传统特色又符合当今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情趣的民族节日。总之,节庆活动既要让群众娱乐身心,又要使群众受到爱国主义教育。
29.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需要提倡必要的礼仪,特别要提倡有助于培养对国旗、国歌、国徽崇敬感的必要礼仪,增强人们的爱国主义情感。
30.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任何组织和公民都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凡属《国旗法》规定应当升挂国旗的单位和场所,必须依法严格执行升旗制度。凡属《国旗法》规定可以升挂国旗的单位和场所,要积极创造条件,升挂国旗。
31.应当大力提供在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重要会议室、重要会场,严肃、认真、规范地插挂国旗。全日制中小学,应根据国家教委《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严格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的通知》,坚持升降国旗的制度。学校在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运动会等大型集体活动中提倡举行庄严、隆重升旗仪式。提倡各地组织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举行对国旗宣誓的仪式。有条件的大中城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可以在城市中心广场举行隆重升旗仪式。
32.唱国歌是公民表达爱国情感的一种神圣行为,在升国旗仪式和大型集会等活动中,要奏国歌,而且要提倡齐唱国歌。奏、唱国歌时应庄严肃立。在国际体育比赛的颁奖仪式上,升中国国旗、奏中国国歌时,运动员要向向国旗肃立,唱国歌。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其会议厅,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及其审判庭,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及驻外使领馆,出入境口岸适当场。